遂溪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1-10 点击数:-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写而成,内容涵盖遂溪县公安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遂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主题主线,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部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指挥中心、纪监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刑侦、治安、交警、巡警、经侦、森林、禁毒、网警、法制、打私等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办公室,指定由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主动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宽分类,丰富内容。2021年,县公安局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1056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1125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敏感热点问题10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件。加强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公开。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活动106次,处理媒体采访申请1宗,刊发稿件近190余篇(次)。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警民互动宣传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行答疑解惑。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及“五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和户政、交管的服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其中,涉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重点信息2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0宗。

  (四)强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县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功能服务,优化完善内部政务微信交流群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矩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五)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县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增强,程序细节亟待完善。2022年,县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精神贯彻好。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围绕重点工作,把任务落实好。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的执行公开,继续推动服务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关系民生的政策工作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公开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履职,把程序执行好。严格依程序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抓好公开源头和公开程序。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加强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力。

  (四)坚持集约发展,把平台管理好。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遂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suixi.gov.cn/bmxxgk/gaj/zwgk/xxgknb/content/post_1560333.html)下载。

  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遂溪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邮编:524300,电话:0759-7787035,传真:0759-7787027,电子邮箱:pa_6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