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发改局 |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分享到: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接待、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会、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局党组和行政事务协调工作。监督和指导系统内部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内部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股)。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提出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预研和预评估,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措施取向及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建议。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规范性文件。综合研判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建议。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三、经济体制改革和信用建设股(法规和审批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建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与政策咨询工作。协调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等综合办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政府投资县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协调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规范性文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五、农村和区域经济股。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县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研究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规划和统筹协调,加快我县水生态文明城市、湛江第二工业高地建设和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措施和建议,统筹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对接海南自贸区等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海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工作。

  六、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股。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我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承担统筹推进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承担我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我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组织拟订产业规范性文件。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建议,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

  七、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县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县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八、消费和贸易发展股(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实施扩大居民消费的措施。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社会资金投向和金融措施。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及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重大备选项目。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承担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价格和收费管理股。(遂溪县价格成本调查队)。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调控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起草并实施价格调控和有关收费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按分工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组织清理规范收费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组织起草并实施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并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保护价格,部分工业品价格及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及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按分工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负责重要农产品等价格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计划、成本审核工作,与成本调查队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十、能源管理股。组织拟订本县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的发展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

  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依法审核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协调全县石油、天然气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县内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长输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煤电油气运行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一、粮食和物资管理股。(粮食安全监督检查股)。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军粮供应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军粮供应、决算、网点布局,汇总全县军粮供应报表,管理军粮供应业务专项资金,监督军粮质量安全,管理军供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军粮证(卡)。

  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地方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总量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物资的政府订购和储备工作。拟订县级储备粮的储备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牵头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储备计划的执行和各级粮食总量平衡落实情况。负责汇总全县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县涉粮企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县储备粮管理。拟订物资储备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全县仓储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维修。制定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汇编全县仓储报表。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县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管理粮食专项补贴、基金。

  十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青年、妇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