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发改局 | 时间:2020-12-22 点击数:- 分享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注重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全力打造良好的政府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1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及行政人员对依法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苦性的认识,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以来,我局有包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实施方案制定等5个事项经过法定程序办理,有遂溪县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遂溪县德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理及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和湛江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等共10个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本股室(中心)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结合机构改革,加大法规人员保障。

  (二)履行政务职能,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规范有效。

  1、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一是精简前置审批,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前置资料;推进企业投资网上核准、备案管理,实行网上审批;推进企业投资“核准改备案”和“并联审批”工作,企业投资项目除了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管理。二是加强协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等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为遂溪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升级建设项目、遂溪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遂溪县遂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等开通“特事特办”通道,优化项目办理手续。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各类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开展审批前期辅导、完善投资项目监管体系、推行中介超市服务模式。

  2、转发落实上级降费减负文件严格落实国家停征、免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时转发上级降费减负文件。2020年转发上级文件2份,涉及我县当前收费项目有: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幅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港澳居民在内地办理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为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涉及收费单位1个,2020年为市场主体减负83.72万元。

  3、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管理。一是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化调整。为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准入措施,我局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全面清理。通过梳理,我县274项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不存在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事项,做到负面清单事项信息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完全匹配,全县无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及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目前,我县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9家。其中正常经营21家,停产2家,建设中6家。这29家企业经营范围都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二是全面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全县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全国统一清单要求全面实施,并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明确本职能部门的负面清单,进行网上公开,目前除县保密局因保密工作需要不予公示外,其余20个单位已按要求及时公示。通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4、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做好简政放权承接工作,确保审批权下放到位,承接委托审批事项服务到位,真正做到落到实处,为发展服务。制定出台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效能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局全部业务收件统一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政务服务要求,规范透明业务操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审批、核准制项目由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备案制项目法定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5、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做到窗口之外不受理。同时,严格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效能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截至12月9日,2020年以来共受理项目212件,其中备案类项目125项,审批类项目81项,核准类项目6项,全部项目都按承诺时限办结。

  (三)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筑牢法治建设廉洁防线

  1、强化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意见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

   2、加强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公开,推进部门动态、文件和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3、重视舆论监督。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对事关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及早谋划和解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主观上专业知识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法治宣传活动还需进一步深入。由于我局工作量大人手不足,法治宣传活动的深度广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0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各股室(中心)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本局领导集体学法3次。

  (三)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局报告每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立足发改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方案、计划,督促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下一年继续组织符合条件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二是落实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市县普法规划和相关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强化法治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报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刻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单位政府网站依法公示权责清单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