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遂城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修订工作,保持与原标准一致的原则,经开展成本核算等工作,我局拟修订遂城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车不超过2小时(含2小时)的免费。
(二)停车2小时以上3小时内(含3小时)的收费3元;停车3小时以上6小时内(含6小时)的收费5元;停车6小时以上9小时内(含9小时)的收费9元;停车9小时以上12小时内(含12小时)的收费12元;停车12小时以上24小时内(含24小时)的收费18元。
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分白天、夜间,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详见附表)
二、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和殡葬车辆免收费停车服务费。
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 日。
传真:7780012,邮箱:shjjbg2021@163.com,联系电话:7780468。
特此公告。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