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渴望能享受到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规定,遂溪县第二幼儿园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函》的申请,经开展成本监审等工作,我局拟定了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日托保教费标准
(一)湛江市一级幼儿园(县城)由330元/生.月调整为400元/生.月。
(二)湛江市一级幼儿园(乡镇)由330元/生.月调整为350元/生.月。
(三)城市规范化幼儿园为320元/生.月。
(四)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由270元/生.月调整为300元/生.月。
(五)农村规范化幼儿园由200元/生.月调整为220元/生.月。
(六)未评规范化幼儿园为200元/生.月。
二、半托保教费标准
(一)湛江市一级幼儿园(县城)由220元/生.月调整为280元/生.月。
(二)湛江市一级幼儿园(乡镇)由220元/生.月调整为240元/生.月。
(三)城市规范化幼儿园为240元/生.月。
(四)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由200元/生.月调整为230元/生.月。
(五)农村规范化幼儿园由160元/生.月调整为180元/生.月。
(六)未评规范化幼儿园为160元/生.月。
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0 日。
传真:7780012,邮箱:shjjbg2021@163.com,联系电话:7780468。
特此公告。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