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21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改委《(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21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本项目概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21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2)项目单位:南能遂溪风电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位于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双村附近鱼塘;

  (4)项目内容:项目所在地块占地总面积约220.98亩,本工程拟总装机容量21MWp,全部采用550Wp单晶硅组件,实际装机容量为20.2697MWp。采用分块发电、组串式逆变、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经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后接入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4回10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综合电站(后期新建光伏升压站);

  (5)项目投资:本项目静态总投资9324.06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国内贷款融资解决。

  (6)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4个月,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设备寿命期为25年。

  二、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包括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河头镇双村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在2023年6月2日起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能遂溪风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的湛川路3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罗娟       

  联系电话:1356053805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广东广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804室

  联系人:李河均   

  联系电话:13692348998   

  邮箱:739269976@qq.com

  



广东广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