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试行) 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 和《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 发改重点〔2019〕489 号) 的要求,山东国稳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遂溪县城月镇和家村 45MW 复合型光伏发 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溪县城月镇和家村 45MW 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拟建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和家东村西侧养殖鱼塘。
拟建项目内容和规模:利用遂溪县城月镇和家东村西侧养殖鱼塘,总面积约600 亩,约装机容量 45MW,采取“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的方式,建设技术领先的光伏发电系统和开展特色生态农业。
拟建项目周期:计划 2023 年 11 月开工建设,建设期 12 个月。
拟建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 2.025 亿元。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和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1) 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
(2)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3) 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4) 您对项目安全施工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 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项目承建单位
遂溪县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评价单位:山东国稳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鲍山街道殷陈小区 6-2-1903
联 系 人:张奕
联系电话:15600206625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山东国稳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