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间:2022-07-15 点击数:- 分享到:

湛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博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基本信息

  近年来,随着“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战略举措的实施,我国经济也保持了较快速度发展。能源紧张和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两大难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响应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经济发展战略,适应湛江市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广东博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结合湛江资源优势和自身优势,决定在湛江市遂溪县建设新能源产业园。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项目选址

  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北潭港临港产业园北部湾。

  (2)建设内容

  项目厂区分为五个区域:选矿加工区、光伏玻璃生产区、组件加工区、公用工程区以及办公生活配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500万吨/年高档石英材料加工生产线、四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以及10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

  (3)产品方案

  项目正式运营后达产年每年产出光伏砂110万t(全部自用)、高端玻璃砂265万t、硅微粉50万t、尾砂75万t、光伏玻璃28742万㎡(其中9462万㎡自用)、高效电池组件10GW。

  (4)占地

  总用地面积约3050亩,主要分为选矿用地、光伏玻璃用地、高效电池组件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其中一期用地1750亩,二期用地1300亩。项目用地以土地征收的方式取得。

  (5)投融资及建设期

  本项目总投资为10532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74362万元,建设期利息28906万元;流动资金150000万元。工程施工周期为3年,即从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文件要求,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博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溪县界炮镇府前路1号镇办公大楼一楼(仅限办公)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9-2183330               

  邮箱:gdbdgf0759@163.com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10号A座1801室

  联系人:陈旭斌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有效期

  1、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2、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