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2026年春节县城公共场所摆设花圃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时间:2026-01-20 点击数:- 分享到:

  一、业主单位: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2026年春节县城公共场所摆设花圃工程。

  三、项目费用:18.5万元。

  四、项目地点:遂溪县县城区域。

  五、项目内容:

  计划在琴苑公园、烈士公园、桃溪文化广场、沿河桥等县城重点公共场所布置花圃景观。具体工程量如下:烈士公园摆设菊花5200盆、一品红1054盆;琴苑公园摆设菊花300盆、一品红280盆;邮政花坛摆设菊花400盆;三小花坛摆设一品红400盆;九小花坛摆设菊花900盆、一品红460盆;桃溪文化广场摆设菊花1450盆、一品红480盆;沿河桥摆设菊花600盆、一品红200盆;另增设锥形花卉造型1项。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结算价或政府批复的最低价为准。

  六、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养护期3个月。

  七、选取方式:采用低价中选方式选取施工单位。

  八、参选人条件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文件之日起)。

  九、参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五)报价资料。

  十、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上午12点,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89号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股办公室;

  (三)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9-7762075。

   附件:关于选取2026年春节县城公共场所摆设花圃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pdf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