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移绿化树的公示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3-14 点击数:- 分享到:

  兹有遂溪县公安局向我局申请迁移位于遂溪县325国道黄略镇颜村村委会北村路段(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旁)的绿化树。迁移原因是该地段建设遂溪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这些树生长过于茂盛,完全遮挡了出口视线,而且国道路段,大车来往频繁,造成的安全隐患较大。经我局现场核实,申请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所申请迁移绿化树4棵树为榕树,胸径是30-50CM,1棵为小叶榄仁,胸径是8CM,均不属于古树名木(附图片)。我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同意该申请事项,并要求申请人将4棵榕树移植至源水加油站对面高速路桥底绿化地,小叶榄仁移植至325国道绿化带。

  现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股联系。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759-7762075。

  特此公示。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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